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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典型案例与重要裁判动态的持续追踪。

最新精选

第 1–20 条 · 共 56 条
10月19日周一
  1. 中国警察网 · 新闻75

    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主犯李慧芳被判无期徒刑

    10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李慧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判处朱敬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等4人分别获刑八年至六年。

    法律人关切:校园食品安全犯罪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重处罚,并加大财产刑与职业禁止适用,食品经营者及相关从业人员面临更严厉的刑事风险。

    实务启示:学校食堂及供餐企业应核查原料采购与加工流程,留存进货查验记录,避免因逐利行为触碰食品安全刑事红线。

  2. 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62

    湖北首例涉中欧班列国际多式联运纠纷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宣判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湖北首例涉中欧班列国际多式联运纠纷,认定中某公司为货运代理人、不承担责任,汉某公司作为集装箱出租人承担货损赔偿责任,某铁公司因原告索赔超过《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9个月诉讼时效可不赔偿。该判决以实际履行行为界定各方合同地位,货代不承担承运人无过错责任。案后法院编写《涉中欧班列运输法律问题提示手册》向企业发放。

    法律人关切:判决以实际履行行为区分货运代理人与承运人,货代不承担运输合同下的无过错责任;集装箱出租人需就箱体质量瑕疵担责,跨境运输索赔还受国际条约短时效约束。

    实务启示:涉中欧班列业务的企业应明确合同中的承运人与货代身份,核查集装箱维修义务约定,并按铁路运输险种投保,注意国际条约的索赔时效。

10月16日周五
  1. 澎湃新闻 · 法治中国80

    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九江检察机关抗诉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案

    最高检10月16日发布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江西九江检察机关对63岁保洁员淦某生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身亡未被认定工伤一案提出抗诉。九江市检察院认为,淦某生受学院规章制度管理、领取劳动报酬,应认定劳动关系,其享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等同于《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所指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社保部门应当受理并认定为工伤。

    法律人关切:检察机关通过抗诉明确,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超龄劳动者仍可认定劳动关系并获工伤保障,用人单位招用超龄人员的工伤责任风险相应上升。

    实务启示: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时,应关注其工伤保险参保与工伤保障安排,避免仅以劳务协议或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由排除工伤责任。

  2. 中国法院网 · 要闻66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宣判玉米品种侵权案,判赔5354.7万余元创植物新品种侵权赔偿新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恒某公司与金某公司侵害玉米品种“NP01154”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公开宣判,二审认定被诉7个杂交玉米品种亲本与授权品种具备同一性,判令金某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5334.7万余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合计5354.7万余元,创我国植物新品种侵权赔偿额新高。

    法律人关切: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亲本同一性认定与分子检测位点选取标准直接影响侵权成立与否,惩罚性赔偿可按补偿性数额两倍确定,源头侵权与换壳经营面临更高赔偿风险。

    实务启示:育种企业与品种权人可注意保存授权审查档案与公证取样证据,对侵权方单方检测报告及时申请重新鉴定;被诉方应规范检测程序与位点选取,避免因举证妨碍被作不利推定。

  3. 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62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与惩罚性赔偿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介绍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情况,2019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植物新品种一审案件4521件。202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共40条,建立委托鉴定、专家意见、技术调查等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并明确检测结果审查采信规则。法庭在恒某公司与金某公司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合计5354.7万余元。

    法律人关切:植物新品种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与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趋于统一,育种企业、种子经营主体在品种权维权与侵权抗辩中的举证策略和赔偿预期将随之调整。

    实务启示:涉及品种权纠纷的主体可关注《指引》确立的检测结果审查与采信规则,在取证时注意检测程序与位点选取的规范性,避免单方报告不被采信。

10月15日周四
  1.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78

    最高法涉AI纠纷《意见》解读:同为AI幻觉,为何一个担责一个免责

    中伦律师事务所发文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以杭州互联网法院全国首例生成式AI幻觉侵权案与南京中院(2025)苏01民终14271号案作对比。《意见》明确AI侵权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服务提供者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是否尽到与场景风险和控制能力相适应的合理注意义务。文章还分析了通知—必要措施机制与红旗原则的适用空间。

    法律人关切:《意见》确立AI幻觉侵权适用过错责任,服务提供者担责与否取决于注意义务履行程度,涉及生成式AI业务的企业需按应用场景风险分层配置提示、核验与阻断措施。

    实务启示:生成式AI服务提供者可对照《意见》梳理高风险场景的提示与技术防控措施,并建立通知接收与停止生成、屏蔽指令的响应流程。

  2. 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62

    金融纠纷中担保责任的实践讨论(五):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接力

    君合律师事务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24号(某建设公司与黄某平、张某标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为线索,讨论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界分。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再审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建设公司仅对200万元承担责任。

    法律人关切:保证期间届满导致保证债务实体消灭,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与诉讼时效的被动适用形成区别,直接影响金融机构清收时的行权对象、期限与救济路径选择。

    实务启示:金融机构可建立保证债务的期间与时效双轨台账,在保证期间内完成法定行权并留痕,期间届满后需另行订立内容明确的新保证合同,避免仅凭催款签字主张责任。

10月14日周三
  1. 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62

    在“大尺度”规范中,看见“小问题”留白——短评最高法《涉人工智能案件审理意见》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全文5部分24条,既规制AI在诉讼中的使用,也确立AI生成内容侵权等实体裁判规则。作者指出,《意见》对可版权性、训练定性暂留空白,但第12条将训练数据合法性纳入生成物侵权责任认定,事实上把前序程序合法性带入后续评价,其逻辑成立与否、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及对非作品数据如何适用,均待实践回应。

    法律人关切:《意见》第12条将训练数据合法性纳入生成物侵权认定,可能使AI开发者在被诉时承担较重的举证说明义务,其抗辩路径与举证边界尚待实践明确。

    实务启示:AI开发者面对生成物侵权主张时,可提前留存训练数据来源与训练过程记录,以便应对不侵权抗辩所需的举证说明。

  2. 中国警察网 · 新闻7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典型案例,涉及水稻、小麦、玉米及百香果、蓝莓等品种,其中2件适用惩罚性赔偿、2件全额支持品种权人上诉赔偿主张。案例明确实际控制人注销原主体另设新主体应承担原侵权责任,并细化以侵权为业认定、举证责任转移及保护期届满后销售侵权种子的责任规则。

    法律人关切:最高法通过5件植物新品种典型案例明确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转移与换壳主体担责等规则,种业经营者套牌繁育、无证销售及注销换壳规避责任的赔偿风险明显上升。

    实务启示:种业企业应核查亲本与繁殖材料来源授权,避免套牌经营与无证繁育;品种权人可善用侵权方宣传、关联案件陈述等证据主张赔偿。

  3. 中国法院网 · 要闻7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期间集中发布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典型案例,涉及水稻、小麦、玉米及百香果、蓝莓等品种。5件案例中有2件适用惩罚性赔偿,2件全额支持品种权人上诉主张的赔偿额。案例明确实际控制人注销原主体新设主体“换壳”仍需担责,成立即主要实施侵权可认定“以侵权为业”,品种权保护期届满后销售保护期内生产的侵权种子仍构成侵权。

    法律人关切:最高法通过5件典型案例细化种业侵权裁判规则,明确换壳经营、以侵权为业、保护期届满后销售等情形仍担责,品种权人维权举证负担相应减轻。

    实务启示:种业企业应核查繁殖材料来源与授权链条,避免套牌、换壳或超期销售;品种权人可善用侵权方宣传、关联案件陈述等证据主张赔偿。

  4. 检察日报 · 正义网71

    深度伪造冲击证据审查,司法如何重构防线

    检察日报报道,AI深度伪造正冲击司法证据审查。上海杨浦区检察院对杨某用AI伪造诊断证明敲诈商家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律人关切:深度伪造使电子证据真实性审查成本上升,当事人可能以AI伪造为由抗辩真实证据;代理律师提交AI生成案例未核实,可能触及妨害司法秩序的追责风险。

    实务启示:律师提交案例检索报告或诉讼文书前应逐案核实案号与内容真实性,并按要求说明AI辅助使用情况,避免因未核实承担相应责任。

10月13日周二
  1. 环球律师事务所·环球评论74

    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的实务挑战与应对:溯及力、恶意逃废债与补充责任

    环球律师事务所发文梳理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的适用问题。该款明确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由受让股东承担出资义务,受让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的,转让股东承担补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已通过法释〔2024〕15号批复明确该款不溯及适用,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

    法律人关切: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将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转为客观归责,转让股东在受让股东未缴资时即承担补充责任,不再以恶意为要件,交易安排与尽调重点需相应调整。

    实务启示:受让未届期股权前应核查转让对价与出资能力,转让股东可评估受让方履约能力并约定内部追偿与担保安排,降低承担补充责任的风险。

  2. 新华网 · 法治78

    中央政法委印发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解读

    中央政法委近日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于10月12日就出台背景与落实要求作出解读。意见聚焦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要求对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全过程依法从严,依法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判罚。意见还提出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推动明确案件移送标准与证据转化规则,并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

    法律人关切:中央政法委印发意见并解读,明确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重点与行刑衔接要求,涉及刑事辩护与食品合规的从业者可关注从严尺度。

  3. 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7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聚焦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涉及银行代销资管产品、证券营业部私售私募基金、贷款利率格式条款、APP强制仲裁条款及保险理赔等纠纷。银行未履行适当性义务被判赔66万余元,营业部因管理过错赔偿57万余元,利率调整条款因未提示说明不成为合同内容,APP强制勾选达成的仲裁协议被认定不具约束力。

    法律人关切:六起典型案例从适当性义务、格式条款审查到多元解纷,勾勒出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风险分配的司法尺度。

10月12日周一
  1.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78

    民刑交叉新规对证券纠纷行民刑程序衔接与责任认定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9号)已于2026年9月22日施行,共24条,系统构建民刑交叉案件从受理、审理到执行的衔接规则。

    法律人关切:新规确立竞合型先刑后民、关联型民刑并行的区分标准,证券纠纷中刑事与民事的责任认定、证据采信规则随之调整。

  2. 中国法院网 · 要闻78

    中央政法委印发并解读《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于10月12日由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解读。《意见》聚焦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要求对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全过程依法从严,依法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判罚。

    法律人关切:中央政法委印发意见并解读,明确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从严查处要求与行刑衔接举措,涉及刑事辩护与食品合规的从业者可关注。

  3. 中国警察网 · 新闻82

    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领域。

    法律人关切:六起典型案例覆盖格式条款、适当性义务与多元解纷,呈现金融审判对金融机构责任的认定尺度。

  4. 澎湃新闻 · 法治中国78

    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解读

    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就有序落实作出解读。《意见》聚焦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要求对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全过程依法从严,依法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判罚。

    法律人关切:中央政法委印发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解读行刑衔接、法律政策供给等具体要求。

  5. 中国法院网 · 要闻78

    最高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领域。

    法律人关切:六起案例覆盖格式条款、适当性义务与多元解纷,呈现金融审判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裁判尺度。

  6. 新华网 · 法治78

    最高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领域。

    法律人关切:六起案例覆盖格式条款、适当性义务与多元解纷,呈现金融审判与监管协同保护消费者的裁判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