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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政策、行政处罚与资本市场执法动态:银行、证券、保险与支付领域。

最新精选

第 1–20 条 · 共 61 条
今天10月20日周二
  1.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62

    CRO数据处罚案对药企BD临床数据出境的影响解读

    中伦律师事务所发文分析2026年法国CNIL与意大利个人数据保护局对一家跨国CRO两家子公司的处罚决定,两案均否定其数据“已匿名化”主张。文章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3条区分去标识化与匿名化,去标识化信息仍属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需依第38条、第39条办理并取得单独同意,以“数据已匿名化”为由不办理出境手续的做法难以成立。文章建议药企在BD交易前逐类定性数据、核查来源与同意范围。

    法律人关切:去标识化数据仍属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须办理出境手续并取得单独同意;以“已匿名化”为由省略合规步骤,在监管审查中难以成立。

    实务启示:企业可逐一书面判定所持数据属于个人信息、去标识化还是匿名化,并核查外部数据来源、同意范围与跨境传输路径,保留评估记录。

  2. 中国法院网 · 要闻84

    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

    中国证监会10月19日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则明确《证券法》第186条中“转让证券”“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等表述的内涵与具体情形,并规定一致行动人的违法主体认定。规则将违规转让证券行为细分为四类,针对不同类别差异化设置裁量阶次指标,并对量罚调整情节、并罚与从一重处等作出规定。

    法律人关切:规则细化了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减持数量与信息披露违规等情形的认定与裁量阶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减持合规边界随之明确。

    实务启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及一致行动人可对照四类违规情形自查减持安排,关注持有期限、卖出数量与信息披露的衔接。

10月19日周一
  1. 中国人民银行 · 新闻发布78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发表主题演讲,阐述五项政策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演讲中提出五项即将出台的举措,包括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设立应对非银机构大额赎回的流动性支持工具,扩大常备借贷便利适用机构范围至境内外资法人银行,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落地。人民银行将研究择机把公开市场主要操作品种期限切换为隔夜,并推动退出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试点便利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

    法律人关切:央行明确将设立非银机构赎回流动性支持工具并扩大SLF覆盖范围,同时研究以隔夜利率替代7天期作为主要政策利率,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与定价安排需关注后续操作要素。

    实务启示:金融机构可关注公开市场业务公告中工具操作要素,评估自身是否纳入SLF适用范围,并留意贷款定价基准多元化对存量浮动利率合同的影响。

  2.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80

    中国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

    中国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共十八条,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则明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中“转让证券”“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等表述的内涵与具体情形,并将违规转让行为细分为四类,针对不同类别差异化设置裁量阶次指标,同时规定量罚调整情节及并罚与从一重处等情形。

    法律人关切:规则细化了违规转让证券的认定情形与差异化裁量阶次,大股东、董监高等主体减持与信息披露的合规边界更清晰,违规成本可预期性提高。

    实务启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可对照四类违规情形自查减持安排,关注限制转让期、卖出数量与信息披露要求。

  3.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84

    中国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并答记者问

    2026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共十八条,将违规转让证券细分为四类并差异化设置裁量阶次。规则按违规比例与金额双指标划分阶次,比例不足2%或金额不足4000万元适用从轻,比例5%以上且金额5亿元以上适用从重,并明确对绕道减持、一致行动人共同违法从严认定。

    法律人关切:规则将违规转让证券细分为四类并按比例与金额双指标设定裁量阶次,大股东、董监高及一致行动人的减持合规边界与处罚预期更为明确。

    实务启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可对照四类情形自查减持安排,关注比例2%、5%与金额4000万元、5亿元等裁量分界,避免绕道减持与代持安排。

  4.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77

    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落实《证券法》第九十三条,规范先行赔付活动。指导意见明确适用主体与基本定位、实施程序,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受托服务方式与协同机制,并明确可将先行赔付情况作为行政许可审查、行政处罚裁量、诚信监管等的考量因素。证监会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完善后发布实施。

    法律人关切:先行赔付情况将纳入行政许可审查、行政处罚裁量与诚信监管考量,相关主体在群体性证券纠纷中的应对策略与合规安排需据此调整。

    实务启示:涉及证券虚假陈述等群体性纠纷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及保荐机构,可对照征求意见稿评估先行赔付的适用条件与程序安排。

  5. 中国人民银行 · 新闻发布76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部门印发金融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文件围绕耐心资本、债券市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及三地差异化布局提出举措,并要求加强风险联防联控。

    法律人关切:《意见》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三地科技金融提供政策框架,涉及跨境融资、外债额度、资金池与知识产权金融的机构需关注后续地方实施细则与试点口径。

    实务启示:科技型企业可关注创新积分互认、跨境融资便利化与外债额度试点,金融机构需注意尽职免责与风险防控要求,避免盲目投资和同质化竞争。

10月15日周四
  1. 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62

    金融纠纷中担保责任的实践讨论(五):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接力

    君合律师事务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24号(某建设公司与黄某平、张某标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为线索,讨论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界分。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再审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建设公司仅对200万元承担责任。

    法律人关切:保证期间届满导致保证债务实体消灭,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与诉讼时效的被动适用形成区别,直接影响金融机构清收时的行权对象、期限与救济路径选择。

    实务启示:金融机构可建立保证债务的期间与时效双轨台账,在保证期间内完成法定行权并留痕,期间届满后需另行订立内容明确的新保证合同,避免仅凭催款签字主张责任。

10月14日周三
  1. 中国警察网 · 要闻66

    公安部经侦局联合金融监管总局部署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集群打击

    2025年6月至11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开展首轮金融领域黑灰产集群打击,全国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2026年4月两部门部署新一轮集群打击,重点整治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退保、不正当反催收等行为。报道称犯罪团伙滥用生成式AI伪造换脸视频骗过面部验证,监管部门已出台非法中介识别指引和证据移送标准。

    法律人关切:金融黑灰产已延伸至虚假贸易、地下钱庄、虚开发票等领域,且生成式AI被用于伪造人脸绕过风控,金融机构与从业者面临线索移送和证据固定义务加重的合规压力。

    实务启示:金融机构可参照警保联防模式建立线索归集与移送机制,按刑事证据标准固定材料;对代理退保、反催收等中介合作需加强资质核验与异常投诉识别。

10月13日周二
  1. 环球律师事务所·环球评论62

    环球金融证券争议解决系列:中国证券期货仲裁的发展实践

    环球律师事务所梳理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的专项规则,涵盖机构设立、仲裁协议、代表人、合并仲裁、示范裁决、先行赔付、专家意见与收费减免等制度安排。发行文件、公司章程及自律组织章程中载明仲裁意思表示,一方申请仲裁即可视为存在书面仲裁协议,降低了投资者启动仲裁的形式门槛。截至2026年4月,试点机构累计受理证券期货类案件2600余件,争议金额超过1000亿元。

    法律人关切:证券期货仲裁的专门规则为涉众型证券纠纷提供了代表人、合并仲裁、示范裁决等程序工具,发行文件与章程中的仲裁条款设计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维权路径与争议解决成本。

    实务启示:拟上市或已上市主体可在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具体仲裁机构与规则,避免指向不明引发效力争议;涉众纠纷可评估适用代表人、示范裁决等程序以控制成本。

  2. 中国警察网 · 新闻66

    公安部经侦局与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联合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通报多起典型案件

    今年4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部署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明确非法存贷款中介、非法网贷平台、非法保险代理中介、信用卡不正当反催收4个重点方向,已打掉一批职业犯罪团伙、取缔一批非法金融中介组织。

    法律人关切:公安部经侦局与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联合集群打击金融黑灰产,披露职业背债、骗保等典型案件的侦办路径与行刑衔接机制。

  3. 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7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聚焦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涉及银行代销资管产品、证券营业部私售私募基金、贷款利率格式条款、APP强制仲裁条款及保险理赔等纠纷。银行未履行适当性义务被判赔66万余元,营业部因管理过错赔偿57万余元,利率调整条款因未提示说明不成为合同内容,APP强制勾选达成的仲裁协议被认定不具约束力。

    法律人关切:六起典型案例从适当性义务、格式条款审查到多元解纷,勾勒出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风险分配的司法尺度。

10月12日周一
  1.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78

    民刑交叉新规对证券纠纷行民刑程序衔接与责任认定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9号)已于2026年9月22日施行,共24条,系统构建民刑交叉案件从受理、审理到执行的衔接规则。

    法律人关切:新规确立竞合型先刑后民、关联型民刑并行的区分标准,证券纠纷中刑事与民事的责任认定、证据采信规则随之调整。

  2. 中国警察网 · 新闻82

    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领域。

    法律人关切:六起典型案例覆盖格式条款、适当性义务与多元解纷,呈现金融审判对金融机构责任的认定尺度。

  3. 中国法院网 · 要闻78

    最高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领域。

    法律人关切:六起案例覆盖格式条款、适当性义务与多元解纷,呈现金融审判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裁判尺度。

  4. 新华网 · 法治78

    最高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六起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领域。

    法律人关切:六起案例覆盖格式条款、适当性义务与多元解纷,呈现金融审判与监管协同保护消费者的裁判尺度。

  5. 税务总局 政策法规78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自2027年4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法律人关切:新能源汽车出口退税率下调、电子烟设备取消出口退税,相关出口企业的退税收益与定价安排将受影响,需按报关单出口日期确认适用税率。

    实务启示:出口企业可对照两份附件清单核查自身产品是否在列,并注意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判断适用退税率。

10月9日周五
  1. 金杜律师事务所 · 最新文章62

    内幕交易案中“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的认定与抗辩

    202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改了2012年起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金杜律师事务所结合该《解释》第三条,梳理传递型内幕交易中“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的三类认定指标,即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与利益关联程度,并逐项给出账户、资金、交易习惯、基本面及利益关联等抗辩核查要点。

    法律人关切:结合2026年新司法解释,拆解传递型内幕交易中交易异常性的认定指标与抗辩思路,并指出推定规则下的循环论证困境。

  2.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78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10月9日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提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

    法律人关切:意见将数据要素制度、人工智能治理与金融支持创新纳入同一政策框架,涉及数据、AI与科技金融业务的机构可据此把握政策取向。

  3.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67

    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人关切:现行运作办法已施行逾10年,此次修订方向涉及权益类基金投资运作安排与监管指标优化,公募基金从业者可据此了解规则调整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