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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政策、行政处罚与资本市场执法动态:银行、证券、保险与支付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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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60 条 · 共 61 条
9月14日周一
  1. 植德律师事务所·植德研究78

    植德解读《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下篇:续建融资与清偿顺位

    植德律师事务所发布对《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法〔2026〕137号)第六至第八部分的解读,聚焦续建及融资、破产财产处置与债权清偿顺序、监督问责。

    法律人关切:《纪要》明确续建融资可在协商一致下优先于受理前的工程价款债权与抵押债权,并确立消费购房人已付款居首位的清偿顺位,直接影响房企破产中各方的回收预期与融资决策。

    实务启示:管理人可提前介入债权审查标准制定并落实续建方案报批;债权人应核对自身债权在九级顺位中的位置,重整投资人可关注续建增值优先与整体出售规则。

9月11日周五
  1.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78

    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公告

    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235号令)及《关于实施〈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11号公告)。修订将期货公司业务分为基础类业务(境内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和交易类业务(期货做市交易、期货资产管理、衍生品交易),并完善设立变更、业务准入、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监管、公司治理与内控、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备案管理及监管执法与法律责任条款。

    法律人关切:修订后的办法重构期货公司业务分类与准入规则,并同步明确过渡安排,涉及期货公司及子公司的机构可据此对照调整。

  2.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82

    中国证监会严肃查处*ST卓然严重财务造假案件

    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卓然)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拟对上市公司罚款1250万元,对6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58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法律人关切:证监会拟对*ST卓然财务造假开出罚单并启动退市程序,同时立案调查涉案会计师事务所,呈现财务造假的全链条追责路径。

9月10日周四
  1.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60

    国新办发布会介绍《金融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披露重点任务

    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李斌介绍金融领域贯彻“十五五”规划情况。

    法律人关切:《金融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正式出台,四部门同场介绍重点任务,可了解未来五年金融监管与资本市场改革方向。

  2. 汉坤律师事务所 · 观点78

    汉坤解读私募基金募集新规征求意见稿要点

    汉坤律师事务所发文解读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稿共七章四十五条,拟将募集行为监管由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上升为部门规章。

    法律人关切:以现行规则与两份征求意见稿逐项对照,呈现募集环节监管层级提升的具体落点与待明确之处。

  3.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88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引导大型企业60日内现金付款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发〔2026〕24号通知,要求分行业明确账期起算节点、支付方式、验收标准及最长付款期限等付款四项关键要素,引导大型企业将对中小企业最长付款期限限制在60日内,并推动龙头企业践行60日付现承诺。

    法律人关切:通知将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最长付款期限引导至60日并压减电子凭证期限,涉及账款支付与供应链融资安排的企业可据此调整。

9月9日周三
  1. 新华网 · 法治71

    金融监管总局、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发文推广浙江、青岛已故人士金融账户查询试点经验

    2026年8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广浙江省、青岛市已故人士金融账户查询服务试点经验的通知》,在全国推广两地已故人士金融账户查询服务试点经验。浙江已有143家银行保险机构接入系统,2025年7月以来累计查询6.6万人次、涉及金额9.47亿元;青岛平台联入27家银行数据,累计受理查询915笔。

    法律人关切:三部门联合推广浙江、青岛已故人士金融账户查询试点,呈现跨部门数据协同与公证核验的具体做法。

9月4日周五
  1.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67

    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将用于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四十五条,内容包括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与募集方式,完善合格投资者资产规模、收入水平和投资经历等认定标准并强化穿透监管,压实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适当性管理与风险揭示义务,完善募集结算专用账户和资金监督机构等资金安全机制,并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法律人关切:证监会就私募基金募集监管办法征求意见,合格投资者认定与募集资金安全机制是主要变化方向。

9月3日周四
9月1日周二
  1. 税务总局 政策法规80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外商投资企业支付时应代扣代缴,并于支付所得次月15日内申报;未扣缴的,外籍个人应在取得所得次年6月30日前缴税。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

    法律人关切: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统一按20%税率缴税,扣缴义务与自行申报期限明确,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分配安排和跨境个人税务处理。

    实务启示: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在支付所得次月15日内申报;未扣缴的,外籍个人需在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缴税。

8月28日周五
  1. 税务总局 政策法规82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规范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规范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转让限售股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未按规定申报成本原值的,证券机构按转让收入全额预扣预缴;已办理初始登记且未申报的,可按转让收入15%核定成本原值及合理税费。纳税人应在转让次年6月30日前办理清算申报,多退少补。

    法律人关切:限售股转让个税预扣与清算规则被明确,未申报成本原值的按转让收入全额或15%核定预扣,纳税人需在次年6月30日前清算申报、多退少补。

    实务启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或北交所原始股的个人,可留存成本原值凭证并在转让次年6月30日前办理清算申报,避免多缴税款。

  2.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82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优化证券发行人监管、防范化解涉资本市场风险三方面提出十二条举措。

    法律人关切:证监会从再融资、并购重组、债券与REITs等渠道明确房地产融资安排,并同步收紧发行准入与募集资金监管。

  3.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82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共四部分十二条,涵盖总体要求、支持合理融资、优化监管和防范化解风险。

    法律人关切:证监会以四部分十二条意见重构房地产融资监管框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债券、REITs从业者可据此了解融资渠道与监管口径的变化。

8月27日周四
  1. 税务总局 政策法规82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事项,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5号公告,依据《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事项,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律人关切:公告以列举方式划定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范围,直接影响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口径与增值税申报处理,涉及保险赔付、捐赠、违约金、股权转让等常见业务。

    实务启示:企业可对照公告逐项梳理进项抵扣与优惠放弃流程,注意放弃优惠须书面声明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折扣额需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

8月14日周五
  1.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60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截至2026年4月30日共5,517家上市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3,201家、创业板1,397家、科创板608家、北交所311家。

    法律人关切:会计监管报告披露抽样审阅发现的收入、金融工具等五类会计处理与披露问题,涉及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合规重点。

8月3日周一
  1.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60

    证监会主席吴清在港交所人民币国债期货上市仪式致辞,提出两地资本市场五方面协同举措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港交所5年期人民币国债期货上市仪式上致辞,称这是内地与香港深化资本市场务实合作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他表示,当前国际投资者持有中国债券已达3.2万亿元,三个月前合格境外投资者(QFI)参与境内国债期货交易已落地实施。

    法律人关切:证监会主席在港交所人民币国债期货上市仪式上系统阐述两地资本市场五方面协同举措,涉及跨境融资、产品与资格互认安排。

7月31日周五
  1.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要闻82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实施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金发〔2026〕4号),提出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

    法律人关切: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金融机构治理的股东准入、董事会运行与穿透式监管要求,并设定2029年阶段性目标。

6月5日周五
  1.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88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函〔2026〕54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行业准入机制有待完善、监管不到位、部分基金成为违法犯罪和新型腐败工具等问题,提出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法律人关切:国办层面系统部署私募基金监管与风险处置,涉及登记备案、政府投资基金和国企基金出资人责任等安排。

6月1日周一
  1.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88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经2026年4月17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对外投资即境外投资,投资者包括中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要求依法办理核准备案、信息报告、跨境资金登记等手续,并健全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投资国家禁止的对外投资,可责令停止、限期处分股份资产、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执行的处投资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法律人关切:国务院公布对外投资领域首部专门行政法规,明确核准备案、安全审查与处罚标准,为跨境投资合规提供依据。

1月12日周一
  1. 国家发改委 新闻动态6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文号为发改财金规〔2025〕1752号,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该办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制定,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更加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

    法律人关切:该办法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规划与投向提出指导要求,涉及政府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的机构需关注投向限制和合规口径变化。

    实务启示:参与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或管理的主体可对照办法梳理现有基金投向,确认是否符合布局规划与政策性定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