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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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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周二
  1. 中国法院网 · 要闻38

    七部门联合印发《广告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公安部、商务部、广电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广告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广告产业规模年均增长10%左右。规划部署创新驱动、融合赋能、协同开放、价值铸魂、高效治理五方面重点任务,并明确完善广告法律法规、健全多元共治监管机制。下一步将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10月13日周二
  1. 新华网 · 法治78

    中央政法委印发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解读

    中央政法委近日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于10月12日就出台背景与落实要求作出解读。意见聚焦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要求对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全过程依法从严,依法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判罚。意见还提出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推动明确案件移送标准与证据转化规则,并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

    法律人关切:中央政法委印发意见并解读,明确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重点与行刑衔接要求,涉及刑事辩护与食品合规的从业者可关注从严尺度。

10月12日周一
  1. 中国法院网 · 要闻78

    中央政法委印发并解读《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于10月12日由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解读。《意见》聚焦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要求对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全过程依法从严,依法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判罚。

    法律人关切:中央政法委印发意见并解读,明确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从严查处要求与行刑衔接举措,涉及刑事辩护与食品合规的从业者可关注。

  2. 澎湃新闻 · 法治中国78

    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解读

    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就有序落实作出解读。《意见》聚焦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要求对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全过程依法从严,依法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判罚。

    法律人关切:中央政法委印发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并解读行刑衔接、法律政策供给等具体要求。

10月9日周五
  1. 检察日报 · 正义网47

    陕西五部门联合印发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陕西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陕西省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活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民政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审查与法律监督。办法明确正向衔接中民政部门发现涉嫌犯罪应向同级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移送并抄送检察机关,反向衔接中检察机关对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移交民政部门处理并提出检察意见。

10月1日周四
  1. 澎湃新闻 · 法治中国78

    10月起一批新规施行:购房贷款贴息、麻精药品管理、网安监督检查等落地

    10月起,一批新规落地,涉及住房、医疗、国防动员、网络安全、金融监管、儿童用品安全等方面。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自10月1日起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首套住房贷款规模最高100万元,年化贴息1个百分点,期限最长5年。

    法律人关切:集中梳理10月起施行的多项新规,涵盖购房贷款贴息、麻精药品管理、网安监督检查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等要点。

9月23日周三
  1. 澎湃新闻 · 法治中国82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芬太尼类物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6〕12号),共18条,明确芬太尼类物质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

    法律人关切: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将芬太尼类物质按药用与非药用分别适用不同数量标准,为涉毒案件定罪量刑提供明确依据。

9月22日周二
  1. 中国禁毒网 · 要闻52

    商务部、公安部等5部门发布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公告

    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发布2026年第40号公告,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进行调整,新增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甲酯、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乙酯等2个品种至附件1第一部分。

  2. 商务部 政策发布60

    商务部等5部门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

    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进行调整,新增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甲酯、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乙酯等2个品种至附件1第一部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应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法律人关切: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及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目录内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者,需按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新增品种后相关出口合规范围扩大。

    实务启示:涉及上述化学品出口的企业可对照调整后目录核查自身产品是否落入附件1,确认是否需办理出口许可并留存申报材料。

9月21日周一
  1. 国家移民管理局 · 移民管理要闻60

    国家移民管理局全国推广网上办理外国人旅馆以外住宿登记

    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7号公告,自2026年9月21日起在全国推广网上办理外国人旅馆以外住宿登记。外国人本人或留宿人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网站、“移民局12367”应用程序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须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登记。线下办理渠道继续保留,网上办理与现场办理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人关切:外国人旅馆以外住宿登记新增线上办理渠道,线下渠道保留且两者效力相同,涉及在华居留安排者可据此选择办理方式。

9月14日周一
  1. 国家移民管理局 · 移民管理要闻72

    国家移民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

    9月14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的规定》制定,共14条,明确备案范围、备案期限及备案材料等要求,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本辖区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施备案管理。

    法律人关切:出境入境中介服务备案管理首次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涉及出入境中介业务的机构可据此了解备案范围与期限要求。

9月10日周四
  1. 工业和信息化部62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印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于2026年9月9日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文号为工信部联规函〔2026〕305号,并于9月10日公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贯彻实施,规划全文以附件形式发布。该规划由九部门联合印发并要求各地贯彻实施。

    法律人关切:规划由九部门联合印发,涉及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准入、数据与网络安全等要求,相关企业的产品合规与数据管理口径需据此调整。

    实务启示:从事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业务的企业可对照规划梳理产品准入、数据与网络安全合规安排,关注后续配套细则。

6月30日周二
  1. 国家移民管理局 · 移民管理要闻60

    出入境管理局公告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3号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明确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的四类审批条件:夫妻团聚及偕行子女类要求申请人与香港或澳门配偶分居满3年;子女投靠父母类要求申请人未满18周岁且父母均在港澳定居;子女照顾父母类要求申请人18至59周岁、父母均满60周岁且在港澳无子女;父母投靠子女类要求申请人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

    法律人关切:公告明确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四类审批条件与分居年限要求,为申请人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条件提供依据。

10月20日周六
  1. 市场监管总局58

    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广告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公安部、商务部、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广告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30年广告产业规模年均增长10%左右,并部署创新驱动、融合赋能、协同开放、价值铸魂、高效治理五方面重点任务,明确广告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效能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