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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跨境

今日 7 条
今天10月20日周二
  1.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69

    中伦简评禁限出口技术目录征求意见公告及对生物医药企业的影响

    2026年10月16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生物医药领域拟增列CGT、siRNA药物及病原微生物共五项技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附件所列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

    法律人关切:拟增列技术一旦正式入目录,相关生物医药企业的对外许可、NewCo安排及控制权变更交易将面临登记与许可义务,交易文件与履行节点需提前调整。

    实务启示:涉及公告附件所列技术的企业可先完成技术分类,排查在途项目的技术交付与权利变动节点,并在合同中约定登记许可配合及未获许可时的处理。

  2. 中国警察网 · 新闻5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10月20日发布一批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涵盖绿色能源、绿色标准、绿色产业等重点领域。案例涉及中欧班列多式联运运输合同纠纷、矿产资源国际买卖合同纠纷及水电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将绿色规则纳入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在货物质量审查中遵守销售地环境强制标准,并判令“无单放货”承运人赔偿货物损失及利息。

  3. 中国法院网 · 要闻60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涵盖绿色能源、绿色标准、绿色产业、绿色基建、绿色交通等领域,共6件。案例一将中国环境强制标准纳入跨境货物质量审查,原油有机氯超标200倍以上,经调解解除合同退款退货;案例二在上市高新企业破产重整中引入ESG评价指标;案例五改判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约600万美元及停窝工损失112.5万元。该批案例供各方交流借鉴,以提升涉外司法能力和水平。

  4. 商务部 政策发布83

    商务部等三部门公布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2026年第49号公告,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明确自动驾驶仪、无线电通信设备、发动机、相关部件及技术等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公告自2026年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更新。出口经营者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是否属于出口管制物项。

    法律人关切:无人机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范围被重新划定,出口经营者须逐项比对技术指标判断是否落入许可范围,报关申报义务与违规责任同步明确。

    实务启示:涉及无人机及部件出口的企业可对照公告列明的技术参数与海关商品编号核查产品,落入范围的应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如实注明。

  5. 商务部 政策发布80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0号:对盾构机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50号,经国务院批准对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步履式挖掘机、高原型湿喷机及相关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向与中国存在争议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出口须申请许可,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以登记填报方式取得出口凭证。公告自2026年11月18日起实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更新。

    法律人关切:盾构机、步履式挖掘机、高原型湿喷机及相关零部件、技术被纳入出口管制,出口经营者向敏感国家和地区出口须申请许可,向其他地区出口须登记取得凭证。

    实务启示:涉及上述物项出口的企业可提前核对商品参数与管制编码,在报关单备注栏如实注明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并留存最终用户承诺文件。

  6. 商务部 政策发布72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1号:优化调整挖泥船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51号公告,经国务院批准优化调整挖泥船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将泥泵、耙头、绞刀等按吸口内径、泵壳内径、叶轮直径、刀圈外径等参数纳入管制。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及具体参数。公告自2026年11月18日起实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更新。

    法律人关切:挖泥船泥泵、耙头、绞刀等物项被纳入出口管制,出口经营者须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准确填报两用物项属性,填报存疑时货物不予放行。

    实务启示:出口挖泥船相关设备的企业可对照公告参数核对产品是否落入管制范围,属管制物项的应提前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如实注明。

  7. 商务部 政策发布78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52号公告,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流程。发货人未交验出口许可证件且海关有证据表明货物可能属管制范围的,海关应提出质疑并制发质疑通知书;发货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海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判别或提请鉴别,商务部1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别结论。

    法律人关切:公告细化了海关质疑的触发条件、7个工作日提交材料义务与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出口企业需据此调整两用物项申报与合规流程。

    实务启示:出口企业可对照公告备齐报关单、合同、情况说明与技术资料,收到质疑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避免货物滞留。

10月19日周一
  1. 中国人民银行 · 新闻发布76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部门印发金融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文件围绕耐心资本、债券市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及三地差异化布局提出举措,并要求加强风险联防联控。

    法律人关切:《意见》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三地科技金融提供政策框架,涉及跨境融资、外债额度、资金池与知识产权金融的机构需关注后续地方实施细则与试点口径。

    实务启示:科技型企业可关注创新积分互认、跨境融资便利化与外债额度试点,金融机构需注意尽职免责与风险防控要求,避免盲目投资和同质化竞争。

  2.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48

    蒙古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获国家大呼拉尔通过:勘探、选矿许可与铜矿权益金调整解读

    2026年10月16日,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表决通过《〈矿产资源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尚待总统签署公布后生效。修法涉及勘探许可延期次数由3次减为1次、新增选矿厂运营特别许可、矿产资源使用费地方分成提高至原标准约2倍,以及铜矿权益金按国际铜价分档并区分矿石、精矿与加工产品费率。关键矿产清单、资源使用费细则等配套规则尚未出台。

  3. EU Digital Strategy · News72

    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首个支持《人工智能法案》的协调标准EN 18286:2026

    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首个支持《人工智能法案》实施的协调标准EN 18286:2026,该标准由CEN和CENELEC制定,经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26/2274发布。

    法律人关切:采用EN 18286的高风险AI系统提供者可获得对《人工智能法案》第17条要求的合规推定,未采用者需自行证明符合质量管理体系义务。

    实务启示:拟在欧盟投放或启用高风险AI系统的企业,可评估以EN 18286扩展现有ISO/IEC 42001或ISO 9001体系,避免另建平行管理体系。

10月16日周五
  1. 商务部 政策发布82

    商务部、科技部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实施临时出口登记

    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号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技术,其中人工智能23项、生物医药5项、光伏12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目录正式修订实施之日止,出口相关技术前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记。公众可在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反馈意见,已通过开源或发表论文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管理范围。

    法律人关切:拟增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技术并同步实施出口前登记,涉及相关技术出口或对外授权的企业需在正式修订前完成登记,否则出口安排可能受阻。

    实务启示:涉及附件所列技术出口、境外授权或控制权变更的企业,可先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完成登记,并在11月15日前就技术范围与便利措施提交意见。

  2. 商务部 政策发布82

    商务部、科技部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实施临时出口登记

    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号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技术,其中人工智能23项、生物医药5项、光伏12项,公开征求意见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公告同时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目录正式修订实施之日止,出口附件所列技术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办理出口前登记,已开始未完成的出口也在登记范围内。

    法律人关切:拟增列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技术出口将面临目录管控与临时登记双重约束,涉及相关技术对外转让、授权或控制权变更的企业需提前评估合规路径。

    实务启示:涉及上述技术出口的企业可先核对附件技术范围,在出口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完成登记,并关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反馈意见。

10月14日周三
10月13日周二
  1. AlgorithmWatch52

    AlgorithmWatch解读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从风险分级到执法时间表

    AlgorithmWatch对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作出解读。该法案于2024年5月正式通过、2024年8月生效,执法将于2026年8月开始。法案按风险等级设定规则,禁止不可接受风险的系统,高风险系统需满足透明度与风险缓解要求;聊天机器人等场景须告知用户,深度伪造须披露,违规企业最高可被处以数百万欧元罚款。

  2. 环球律师事务所·环球评论71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跨境破产制度的主要变化解读

    2026年8月25日,《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继续保留跨国破产与司法合作专章。相较一审稿,二审稿为住所地在境外的债务人增加境内财产和“其他适当联系”等管辖依据,新增人民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依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相互请求承认破产程序,在外国破产程序承认条款中增加“可以”二字,并恢复现行法关于我国破产程序对境外财产发生效力的规定。

    法律人关切:二审稿扩大我国法院对境外债务人的管辖连接因素,并在承认外国破产程序上增加裁量空间,跨境债权人与管理人的程序预期和资产处置安排需据此重新评估。

    实务启示:跨境经营企业应梳理境内资产、实际经营地与债权人分布,评估被我国法院受理破产的风险;管理人可提前准备境外资产清单与外国程序承认申请材料。

  3. EDRi News38

    欧洲议会通过欧盟新“遣返”条例:数字遣返制度与监控扩张解读

    欧洲议会于6月17日通过欧盟新遣返条例(“Return”条例),允许成员国将人员遣送至其从未去过的国家并无限期拘留。该条例授权入户搜查、强制采集生物识别数据、搜查扣押电子设备,并规定遣返令无需载明遣返国,还将在申根信息系统个人档案中加入“安全风险标记”。

10月12日周一
  1. 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62

    君合简评《中央企业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国资委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中央企业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文件约5100字、9章42条,围绕工作体系、风险评估、人员派出、突发事件报告、联防联保和效果评估六方面作出规定,原则上禁止在极高风险国家(地区)开展业务,严控在高风险国家(地区)开展业务,并建立由国资委指定牵头企业的境外安全联防联保机制。

    法律人关切:国资委就央企境外社会安全风险管理征求意见,联防联保与动态名单等安排为央企境外业务合规提供参照。

  2. GOV.UK DSIT Updates60

    英国《数据(使用与访问)法》2025 公布分四阶段生效计划

    英国《数据(使用与访问)法》于2025年6月19日获御准,政府计划分四阶段启动实施。第一阶段已于2025年8月20日生效,涉及信息专员办公室新法定目标及人工智能与版权报告义务。

    法律人关切:英国《数据(使用与访问)法》分阶段生效,涉及英国业务的跨境企业需关注数据保护规则、UK GDPR 修订及信息专员执法权限变化带来的合规调整。

    实务启示:在英经营或处理英国个人数据的企业可对照各阶段生效时间,梳理数据保护流程、投诉处理机制与数字身份服务合规安排。

10月9日周五
  1. 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78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10月9日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提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

    法律人关切:意见将数据要素制度、人工智能治理与金融支持创新纳入同一政策框架,涉及数据、AI与科技金融业务的机构可据此把握政策取向。

  2. 商务部 政策发布22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46号:公布2027年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实施细则

    商务部公布《202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和《2027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依据是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公告文号为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46号,发文日期2026年10月8日。

10月8日周四
  1. 商务部 政策发布22

    商务部公布202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43号公布202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5700万吨,并明确申请条件、材料和分配原则。地方企业须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省级部门及中央企业须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送达商务部,逾期不受理。2026年底前将第一批允许量下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近2年无进口业绩的企业不再安排允许量。

10月2日周五
10月1日周四
  1. IAPP News50

    印度尼西亚第33/2026号政府条例与越南第363/2026/ND-CP号制裁法令:亚太数据监管新规解读

    印度尼西亚第33/2026号政府条例于2026年7月16日颁布、2027年1月16日施行,为该国《个人数据保护法》提供实施细则,涵盖合法处理依据、同意、处理记录、留存、影响评估、数据保护官、事件管理与跨境传输。越南第363/2026/ND-CP号制裁法令将于11月11日生效,对企业罚款上限为7,700美元,但可附加暂停营业、吊销许可、责令整改或删除数据等措施。

9月30日周三
  1. 商务部 政策发布30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7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商办贸函〔2026〕404号通知,部署2027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线上申报系统于2026年9月30日开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须于2026年10月28日前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初核并线上提交至商务部,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等不诚信行为将视情况被通报、警告、暂停或取消出口资格。

  2. IAPP News40

    特朗普签署行政令《开启超级智能时代》:美国联邦机构官方文件将用"超级智能"取代"AI"

    美国总统特朗普9月29日签署《开启超级智能时代》行政令,要求联邦行政部门和机构在官方通信及其他非立法文件中,以"超级智能"和"SI"取代"人工智能"和"AI"。该命令未改变美国现行AI法律,其界定的"超级智能"目前仍适用《美国法典》第15编第9401(3)条对AI的法定定义,现有法规、合同和历史文件无需改写。总统科技助理须在60天内提交关于"超级智能"联邦定义及修改现行AI法定引用的立法建议。

  3. 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62

    联交所就修订上市后合规及分拆规定启动咨询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近日刊发《有关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第二阶段)的咨询文件》,就须予公布的交易、关连交易及分拆上市的改革建议征询市场意见,咨询期至2026年11月30日结束。

    法律人关切:联交所第二阶段咨询拟放宽上市后公司交易与分拆上市的合规要求,涉及港股上市发行人的合规安排。

9月29日周二
9月22日周二
  1. 商务部 政策发布60

    商务部等5部门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

    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进行调整,新增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甲酯、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乙酯等2个品种至附件1第一部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应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法律人关切: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及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目录内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者,需按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新增品种后相关出口合规范围扩大。

    实务启示:涉及上述化学品出口的企业可对照调整后目录核查自身产品是否落入附件1,确认是否需办理出口许可并留存申报材料。

9月21日周一
  1. EDPB · 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Board62

    EDPB 通过罚款适用方法指南并发布 DSA 与 GDPR 衔接最终指南

    EDPB 在最新全体会议上通过关于 GDPR 行政罚款权与其他纠正措施适用的指南,并发布 DSA 与 GDPR 衔接指南的最终版本。罚款指南提出五步方法论,涵盖是否可罚、责任主体、故意或过失、加重减轻情节以及罚款是否有效、相称和具有威慑力,并附 14 个实务示例。该罚款指南将公开征求意见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衔接指南则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定稿。

    法律人关切:EDPB 统一罚款适用方法论,并明确 DSA 与 GDPR 在个人数据处理上的衔接,涉及欧盟业务的跨国企业需据此评估自身数据合规与潜在处罚风险。

    实务启示:在欧盟开展业务的企业可对照五步方法论自查违规是否可罚、是否故意或过失,并关注 2026 年 11 月 13 日前的公开征求意见窗口。

  2. 国家移民管理局 · 移民管理要闻60

    国家移民管理局全国推广网上办理外国人旅馆以外住宿登记

    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7号公告,自2026年9月21日起在全国推广网上办理外国人旅馆以外住宿登记。外国人本人或留宿人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网站、“移民局12367”应用程序及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须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登记。线下办理渠道继续保留,网上办理与现场办理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人关切:外国人旅馆以外住宿登记新增线上办理渠道,线下渠道保留且两者效力相同,涉及在华居留安排者可据此选择办理方式。

9月17日周四
  1. EU Digital Strategy · News40

    欧盟提出 EU KIDS Act 提案:限制 15 岁以下未成年人自主创建社交媒体与视频分享平台账户

    欧盟提出 EU KIDS Act 提案,拟限制 15 岁以下未成年人在特定在线社交网络服务和视频分享平台上自主创建账户。提案统一欧盟范围内的年龄门槛,以协调各国分歧规则、消除数字单一市场障碍并确保法律确定性。提案及配套文件已在 EUR-Lex 公布,相关磋商意见征集持续至 2026 年 12 月 3 日(布鲁塞尔时间午夜)。

9月14日周一
  1. 国家移民管理局 · 移民管理要闻72

    国家移民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

    9月14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的规定》制定,共14条,明确备案范围、备案期限及备案材料等要求,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本辖区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施备案管理。

    法律人关切:出境入境中介服务备案管理首次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涉及出入境中介业务的机构可据此了解备案范围与期限要求。

  2. 国家移民管理局 · 移民管理要闻62

    国家移民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

    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办法要求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机构应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办理,规定施行前已从业的机构应在施行之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凭证。

    法律人关切:办法明确了出境入境中介机构与人员的备案时限、材料与变更注销要求,相关机构可据此对照办理。

9月11日周五
  1. Federal Register62

    美国国土安全部拟取消高技能非移民最长60天酌情宽限期

    美国国土安全部在《联邦公报》公布拟议规则,拟取消H-1B、H-1B1、E-1、E-2、E-3、L-1、O-1和TN等非移民类别最长60天的酌情宽限期。该规则一旦生效,雇佣关系终止后当事人须在当日离境或完成身份转换,否则将构成未维持身份并可能被驱逐。DHS称此举将增加USCIS的审理负担,并援引数据说明此前实际使用宽限期的比例较低。

    法律人关切:取消H-1B、L-1、E类、O-1、TN等非移民类别最长60天的酌情宽限期,意味着雇佣关系终止后当事人须立即离境或完成身份转换,否则可能开始累积非法居留并影响后续移民申请。

    实务启示:雇主与持上述签证的员工应在雇佣终止前预留身份转换或离境安排时间,并注意I-129撤销通知的时点,避免员工因失去宽限期而累积非法居留。

9月3日周四
  1. Future of Privacy Forum62

    美国特拉华州签署HB 380修订个人数据隐私法,2027年1月1日生效

    特拉华州州长Meyer于9月2日签署HB 380,修订《特拉华州个人数据隐私法》,新规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修订内容包括扩大敏感数据定义、将适用门槛降至1万名或5000名消费者、新增向第三方披露个人数据的合同与尽职调查义务,并将报告披露相关要求延伸至员工数据。

9月2日周三
  1. 新华网 · 法治58

    商务部等3部门发布《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的《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9月1日对外发布。指引共四章二十条,围绕汽车行业企业海外营销等竞争行为,以及境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劳动保障、数据安全等合规建设提出一般性指引,供企业参考。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称,该指引是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的具体举措。

8月20日周四
  1. 国家移民管理局 · 移民管理要闻60

    国家移民管理局新增吉尔吉斯斯坦、越南为240小时过境免签和海南30天入境免签适用国家

    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公告,自2026年8月20日起,吉尔吉斯斯坦、越南公民可适用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和海南30天入境免签政策来华,两项政策适用国家分别增至57国和61国。

    法律人关切:免签适用范围扩至吉尔吉斯斯坦、越南,涉及两国人员往来与海南入境安排的可据此了解停留期限与活动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