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政策发布·· 2 天前精选AI 评分83
商务部等三部门公布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6年第49号 公布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的决定
AI 导读
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2026年第49号公告,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明确自动驾驶仪、无线电通信设备、发动机、相关部件及技术等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公告自2026年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更新。出口经营者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是否属于出口管制物项。
法律人关切
无人机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范围被重新划定,出口经营者须逐项比对技术指标判断是否落入许可范围,报关申报义务与违规责任同步明确。
实务启示
涉及无人机及部件出口的企业可对照公告列明的技术参数与海关商品编号核查产品,落入范围的应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如实注明。
来源:商务部 政策发布 · 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