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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法院 · 新闻消息·· 2025-01-07AI 评分22

澳门中级法院第428/2026号案:囚八年获释后再犯诈骗 维持两年三个月实际徒刑

被囚八年獲釋後再犯詐騙 中院維持實際徒刑決定

AI 导读

澳门中级法院合议庭裁定甲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维持初级法院对其相当巨额诈骗罪及三项巨额诈骗罪数罪并罚的两年三个月实际徒刑。甲曾因诈骗等罪被判合共9年实际徒刑,服刑8年后于2021年5月4日获假释、2022年5月1日获确定性自由,2025年初再犯同类诈骗,致乙损失254,100澳门元、丙损失50,000港元,丁、戊分别被骗40,000澳门元及人民币43,000元。

来源:澳门法院 · 新闻消息 · cour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