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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 2001-10-11精选AI 评分62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新增“网络食品经营”专节解读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筑牢网络空间食品安全防线——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新增专节 “网络食品经营”的解读

AI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章新增第六节“网络食品经营”,压实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经营者备案管理、每六个月核验更新入网经营者资质信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餐饮制作过程,并明确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食品安全责任。

法律人关切

征求意见稿将平台备案、资质审核、信息公示等要求上升为法律层级,网络食品平台与入网经营者的合规义务范围随之扩大,需提前评估现有制度差距。

实务启示

网络食品平台可对照征求意见稿梳理备案、资质审核与信息报送流程,入网经营者应关注食用农产品公示及餐饮制作过程视频公开等新增要求。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sam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