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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11 天前AI 评分27

湖北麻城法院: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借贷合同无效

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 借贷合同无效

AI 导读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木子店法庭审理一起信用卡资金转贷纠纷,认定荣某套取银行授信资金九万余元转借王某,民间借贷合同及口头约定利息均无效。法院判决王某返还剩余本金三万余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借款当日回转的"辛苦费""还款保障金"三万元属预扣款项,依法抵扣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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