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 2026-07-24AI 评分34
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山东省潍坊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东省潍坊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AI 导读
国务院以国函〔2026〕80号批复同意将山东省潍坊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批复要求山东省及潍坊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编制实施名城保护规划,完善“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不得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负责对该项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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