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1部门印发暂行规定,规范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
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规范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规定以是否为生活消费需要、是否牟取不正当利益为核心标准,综合参考购买频次异常、诉求模板化、冒用身份、多人协同等12项因素研判,并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违法犯罪举报等4类情形不认定为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
法律人关切:成都对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的认定标准与排除情形作出规定,经营者面对批量投诉举报时可据此主张不属于正常消费维权,相关投诉举报的处理口径将随之调整。
实务启示:经营者遇到疑似牟利性索赔举报时,可对照12项研判因素留存购买频次、诉求模板化等证据,并注意食品药品安全等4类举报仍应正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