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发布健全金融机构治理实施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金发〔2026〕4号),提出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
法律人关切: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金融机构治理的股东准入、董事会运行与穿透式监管要求,并设定2029年阶段性目标。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金发〔2026〕4号),提出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
法律人关切: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金融机构治理的股东准入、董事会运行与穿透式监管要求,并设定2029年阶段性目标。